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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统计部门2005年“行业人才需求调查报告”统计显示,物业管理师人才被国家列为十二种稀缺人才之一,该行业每年需求的物业人才缺口达在40—50万。
2003年6月8日,国务院颁布了《物业管理条例,其中第33条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须持证上岗,为物业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奠定了法律依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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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业等级 |
报考条件 |
| 助理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 |
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。
★为促进大学生就业,物业管理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
可直接报考助理物业管理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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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 |
专科学历8年或本科学历6年以上工作经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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班次 |
2008年上半年 |
2008年下半年 |
| 授课时间 |
每周末9:00-16:30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|
培训开始时间 |
2008年3月 |
2008年8月 |
报名截止时间 |
2008年4月 |
2008年9月 |
考试时间 |
2008年5月17日 |
2008年11月22日 |
成绩公布时间 |
考试结束后2个月电话通知 |
证书发放时间 |
成绩公布后2个月 |
授课地点 |
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(与尖山路交口西北侧五十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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授课课时 |
物业管理师9天、助理物业管理师8天 |
收费标准 |
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 1980元/人
助理物业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 1485元/人
以上费用为一次性收费,含报名费、培训费、考试费、教材费、
资料费、证书费等与培训考核相关全部费用。考试未通过可免费重修。
奥运及暑假期间报名可享受优惠价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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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使用教材为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指定教材
物业管理师(二级)---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
助理物业管理师(三级)---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
物业管理基础---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
学习内容包括:
物业管理基本概念、物业管理机构基本构成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、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、工业区的物业管理、其它类型物业管理、物业管理方案的制定、物业管理制度制定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修养护管理、房屋及附属设备设施维修预算、综合经营服务、物业管理市场开发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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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报名时,学员须提交同底免冠二寸黑白照片2张,一寸彩色照片4张,学历证、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各一份,在校生报名参加助理物业管理师考试请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一份,填写《国家职业资格鉴定申请表》。
>> 职业资格申请表下载 >> word版简章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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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公地点:天津市职业技能培训学院培训二科
地址: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4号楼105室
联系人:何老师
电话: 28222278 28335438
在线咨询:
>>了解更多我们的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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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目前国内资格证书培训市场极其混乱,市场上出现很多个人和机构以教育咨询公司或培训中心名义,在无任何办学资质的情况下开展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核业务,致使学员在培训和考试各环节的利益得不到保证,国务院目前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清理整顿职业资格认证的活动。
根据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等法律的相关规定,进行职业培训的民办机构需向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申请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,方能进行相应职业及等级的培训和考务工作,请您在申报考试前慎重选择培训报名机构。
查询相关机构办学许可资质及咨询相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政策法规,请拨打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热线12333
新闻链接: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 |